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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猪瘟疫情得到控制了吗?
8月3日11时,经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五五社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我国首次发现该疫情。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发布了Ⅱ级疫情预警,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
截至目前,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省内其他地区未发现异常,沈阳市也没有再新发疫情,本次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8月2日下午17时,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诊断,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于8月3日上午11时确诊。
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称沈北新区确有发生非洲猪瘟一事,“8月1日就收到了上报疫情的消息,相关部门8月2日对疫区进行了封锁隔离,发生疫情的只有一户养殖者。”
根据上述通报,疫情发生后,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停止沈阳全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产品外运,防止疫情传出。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紧急开展了疫情追踪溯源工作,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各级工作人员200余人仍工作在第一线,继续进行疫情追溯、疫区后续监管等工作。截至8月14日,沈阳市没有再新发疫情,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现已查明,发病户张某曾于7月5日从沈阳市浑南区高坎镇小仁境村王某家买入45头生猪,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在王某养猪场的粪便样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敖凤玲介绍,经公安部门连夜对王某询问,交待最后一次引猪,是3月24日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单某处购进100头小猪,加上原有猪当时总计存栏约280头,4月份猪群陆续出现发病死亡后开始出售,除卖给张某45头外,其余卖给经纪人,去向已查清。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对王某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为什么沈阳疫情得到控制?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高建村表示,国家对生猪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政策,生猪屠宰过程中要严格实施入场检疫和同步屠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购买的猪肉应该是安全的,正常烹制的熟猪肉是没有问题的。非洲猪瘟病毒不感染人,病毒对热非常敏感,日常烹饪即可杀死病毒。另外,这次疫情疫区内的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更不会流向市场。所以,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的猪肉可以正常食用。”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玉文还强调,针对这次疫情,目前扑杀参考口蹄疫补偿标准,每头800元。“本次扑杀的生猪都已严格登记核实,在疫情处置后续阶段,畜牧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公开资料显示,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只传染猪和野猪,病毒在60℃30分钟条件下可被灭活。发病率通常在40%-85%之间,发病后死亡率可达100%。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非洲猪瘟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持续流行,之前在我国尚未有病例报告。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2018年以来,全球非洲猪瘟疫情严峻,共有11个中东欧国家通报发生了2710起疫情,感染家猪和野猪1.8万头,死亡1.6万头。目前全世界尚没有能有效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扑灭措施只有封锁、封杀、无害化处理。
针对非洲猪瘟,我国将其列入一类动物疫病,作为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2017年9月,原农业部曾下发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要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受此次疫情影响,辽宁省的生猪产销量价齐跌。敖凤玲表示,辽宁省是生猪调出大省,有25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约有1/3的生猪调往省外,目前沈北新区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对辽宁省生猪生产、销售已经产生影响。一是生猪销售价格下降,二是外销数量减少。据统计,辽宁省生猪收购平均价格较疫情发生前下降了约0.2-0.4元/千克,8月12日辽宁省调出生猪(含产品)数量较8月2日下降83%。
“因此,在6周的封锁期内,由于外销量明显减少,区域内价格可能持续下降,使辽宁省刚刚回暖的生猪市场形势又遇冷空气。不过由于辽宁省生猪生产基础好,市场占有率比较高,这种对生产的影响是暂时的,预计封锁解除后,生猪产销会逐步走向正轨。”敖凤玲进一步表示。
尽管此次发生在沈阳的非洲猪瘟导致辽宁当地生猪产销量价齐跌,但从全国来看,此次疫情对国内生猪市场的影响有限。相反,受供应紧缺影响,生猪价格近期还出现了微弱反弹。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和卓创资讯联合监测,2018年第32周(8月6日-8月10日),16省(直辖市)瘦肉型白条猪肉出厂价格总指数的周平均值每公斤18.69元,环比涨3.7%,同比跌2.1%。国内瘦肉型白条猪肉环比上涨,主要是因为适重生猪出栏节奏迟缓,供应紧缺,价格震荡上涨,对猪肉产品形成成本支撑,加之部分地区屠宰量下滑,进一步带动猪肉价格上涨。
“非洲猪瘟爆发初期,因处理及时并未引起疫情扩散,影响并不大。但消费面上蒙上阴影,多数屠企销售不佳,本就维持低位的屠宰量再度下滑10%。”卓创资讯分析师张莉莉对界面新闻分析道,辽宁生猪一直有南调京津及周边市场的情况,猪非洲瘟疫爆发后周边各省市陆续出台应对措施,其中影响最大的措施之一是“禁止调运辽宁生猪”,这一纸禁调令致使辽宁即将出栏生猪在短短几天内积压越来越多,收猪价格出现下滑。而作为长期消化东北猪源的大省,山东、河北市场部分地区则因为调不到东北猪,猪源紧俏,造成价格小幅上行。
疫情解除警报日期仍是个未知数,但短期政策性的调运阻碍产生的影响还远未结束。据卓创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3日,辽宁周边市场已有近10家大规模屠宰企业禁止收购疫情地生猪,亦有个别调运大省政府及畜牧协会出台相关“禁调令”,这等连锁反应对生猪市场影响较大。张莉莉指出,目前疫情还处于猪源充沛、突破积压指数高点压力位的阶段,屠宰企业试探性压价,并造成猪价下滑。预计短期疫区猪价仍有小幅下滑可能,而周边市场价格或有调涨,但由于下游消费不济,猪价上涨空间有限。
2019年2月1日起农业部对生猪有什么规定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以下简称《方案》)。对此,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出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全力抓好防控措施落实,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目前疫情呈点状发生,总体可控,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风险难以完全阻断,且目前尚无有效疫苗,以上因素共同决定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立足于打好打赢防控持久战,农业农村部系统总结了非洲猪瘟疫病流行规律和过去近半年的应急处置经验,结合当前形势,在原《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印发了《方案》,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问:与《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相比,《方案》最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答:这次《方案》内容调整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非洲猪瘟疫情的确诊和报告程序。明确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判定为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明确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程序上报非洲猪瘟疫情并采集样品送检,并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和发布疫情。
二是细化疫情的分级标准。根据疫情的流行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发展趋势,细化完善了原来的疫情分级标准,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并根据不同的级别,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响应措施。严格限制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具体的调运监管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三是调整了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对应急处置措施、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四是强化了技术要求。结合前期我国非洲猪瘟发现与处置的具体情况,《方案》增加了对非洲猪瘟诊断、采样、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鉴定工作必须经农业农村部批准。
问:您刚刚提到《方案》调整了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在应急处置措施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明确了运输途中发生疫情的处置措施。对运输途中发现的疫情,以运载病猪的车辆、船只、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得劝返。同时,当地要开展非洲猪瘟的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划定疫区、受威胁区及采取的处置措施。
二是调整了扑杀范围。明确对疫点内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对疫区内的存栏生猪要进行严格隔离并开展实验室检测,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场点必须进行扑杀,阴性场点要彻底排除疫情扩散的风险后,方可继续饲养或进行屠宰。
三是优化了解除封锁的条件。对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在解除封锁过程中引入哨兵猪,通过采取哨兵猪监测措施,将解除封锁时间缩短为30天;对未采取哨兵猪监测措施的养殖场疫情,解除封锁时间仍为42天。
四是根据屠宰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对恢复生产时间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对屠宰场主动报告的疫情,经彻底清洗消毒、实验室检测合格和通过风险评估,再过48小时后就可恢复生产。对畜牧兽医部门排查发现的屠宰场疫情,在采取前述措施后,需经过15天才能恢复生产。
五是调整了养殖场解除封锁后空栏时间。根据防控实际,在解除封锁后,对疫点和疫区应扑杀范围内、需继续饲养生猪的养殖场户,引入哨兵猪进行临床观察,饲养45天后,临床无异常且实验室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补栏。空栏时间由原应急预案规定的6个月缩短为45天。
问:《预案》实施后,原应急预案、技术规范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预案》发布实施的同时,《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医发〔2015〕31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医发〔2017〕28号)已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也应当以本《方案》规定为准。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开展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问:各地贯彻落实《方案》,需要抓紧做好哪些工作?
答:《方案》修改完善了许多新的措施,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为确保全面、规范、科学实施,近期,各地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做好宣传解读。强化权威宣传解读,重点针对《方案》主要制度、措施要求特别是新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确保行业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充分了解要求。同时,要加大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防控实际,加快制定完善本地区应急实施方案。凡与《方案》要求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三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要按照《方案》规定,建立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强化应急设备、人员防护、消毒用品等储备,建立疫情应急处置队伍,明确财政支持等各项要求,为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农业部因非洲猪瘟暂停沈阳生猪调出吗?
农村农业部因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暂停沈阳生猪调出。
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疫情信息,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据了解,这是中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当天,农业农村部兽医局负责人表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该病毒不会感染人。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1日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现已对疫区发布了封锁令,并暂停沈阳市全市生猪调出,同时向国际组织通报这起非洲猪瘟疫情。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当天,农业农村部兽医局负责人介绍,非洲猪瘟对生猪生产危害重大,发病率通常在40%―85%之间,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中国是生猪养殖和产品消费大国,生猪的养殖量和存栏量均占全球总量一半以上,同时猪肉是居民主要肉品蛋白质来源,猪肉消费占到总肉类消费的60%以上,加之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低,生猪调运频次高、数量多,若在国内扩散蔓延,将对中国的生猪养殖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1921年,肯尼亚首次报道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上世纪60年代传入欧洲,70年代传入南美洲,2007传入高加索地区和俄罗斯。2017年以来,俄罗斯远东地区发生数起非洲猪瘟疫情。
自该病2007年传入俄罗斯以来,中国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2017年,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农业农村部也即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警惕疫情风险,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前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没有研发出可以有效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但高温、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病毒,所以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提醒生猪养殖者,要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猪病如何解决
筑牢生猪“高热脖防线
去年以来,在我国一些省区暴发了生猪“高热病”疫情。为了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我市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猪肉,市水产畜牧局和市畜牧兽医站组织力量,加强屠宰场(点)、市场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生猪“高热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预防生猪“高热病”刻不容缓
生猪“高热病”是由高致病性蓝耳病变异病毒引发,多与猪瘟、圆环病毒病等混合感染。该病主要以高烧持续不退、呼吸急促、全身发红为主要特征,一旦发生,传播迅速,生猪死亡率高达80-100%。生猪“高热病”主要临床症状病猪体温升高至40~42.5℃;患猪皮肤发红,耳后耳缘发绀,腹下和四肢末梢等身体多处皮肤有斑块状,呈紫红色,部分患猪背部皮肤毛孔有铁锈色出血点;呼吸困难,喜伏卧,部分猪出现严重的腹式呼吸,气喘急促,有的表现喘气或呈不规则呼吸;病猪死亡过程快,死亡后多呈败血症变化。该病于2006年5月开始出现,目前疫情已蔓延至安徽、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广东、山东、辽宁、吉林等15个省,已造成2000多万头生猪死亡,损失惨重。疫情严重地区生猪存栏量减少60%以上,大批中小型猪场因此倒闭,严重抑制畜牧业的发展,对社会影响很大。目前已进入生猪“高热病”的高发季节。广西有8个市零星发生,疫情呈不断扩大的态势。
从源头上控制病畜流通环节
市畜牧兽医站站长彭定兵说,当前,进入生猪“高热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如果防控不好,将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影响猪肉消费市场稳定。做好生猪“高热病”的防控工作,不仅是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猪“高热病”的防控工作,根据5月10日全区生猪“高热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全市生猪“高热病”防控工作方案,通过开展疫情普查、免疫注射、监测、检疫、消毒、监督检查等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猪“高热病”。目前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免疫注射突击活动,力争在6月10日前完成100%的免疫任务,使我市达到预防和控制生猪“高热病”。凡上市流通、屠宰的牲畜没有有效的动物免疫档案、耳标或免疫的疫苗种类不全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病畜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对病死猪,严格执行“不准屠宰、不准食用、不准买卖、不准转运,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加大查处、打击私宰、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私宰、经营病死猪窝点的举报制度,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非法经营病死生猪及其产品的整治行动。目前,我市已做好应对物资及应急方案,按照《钦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贮备有消毒药,防护服等一批应急物资,近期将进一步补充、充实应急物资,以应对各种动物疫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加强疫情监测和调查
市水产畜牧局专家提醒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养猪户,为了预防和控制生猪“高热病”疫情,必须要做到“五个要”。一要改善防疫条件和圈舍卫生条件,建立健全防疫制度。二是对所有的生猪要进行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的免疫注射。三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现有上述症状的病猪,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四要严格疫情处置工作,对病死猪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并对所有污染物、工具、场地用消毒药进行彻底消毒,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五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严禁未经检疫猪只进入流通、屠宰环节,严厉打击贩运、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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